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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精神文明院内外监督员工作制度

       为助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现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特成立院内精神文明检查小组,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对精神文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形成精神文明的闭环管理。同时,聘请精神文明共建单位及关心医院发展的社会人士担任院外精神文明监督员,以第三方的视角,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改进的建设性意见,切实促进医院服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满意的医疗服务。院内外监督员工作具体制度如下:

一、院内精神文明检查小组工作制度:

       (一)检查内容:

             1、精神文明检查每月一次,涉及两院区,采取每组每月轮换制, 党办负责将检查内容通知各组组长,由组长负责通知小组成员,对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每月更新,主要针对前两个月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可对同一内容进行持续检查。

       (二)反馈机制:

             1、每次检查后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包括时间、内容、情况(涉及个人的请注明姓名或工号)等,检查人员签名。如有未整改落实的问题,须详细记录。检查结束,请及时将结果反馈到党委办公室。
              2、由党委办公室针对未整改落实的问题通知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落实,并记录整改落实时间。

       (三)保障措施

             1、对于屡次未落实的须整改问题,其检查结果将与相关科室及个人奖惩挂钩,与个人、科室晋升增资,评选先进等相结合。

二、院外精神文明监督员工作制度:

       (一)检查内容

       院外精神文明监督员定期督查医院的精神文明工作,包括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检查时间为每月 1 次,范围涉及两院区。检查内容参照规范和服务细则,医疗质量及服务规范等相关条例, 包括行业作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价格、医德医风及医院管理等方面。

       (二)反馈机制

       1、院外监督员每月将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党委办公室。
       2、党委办公室负责将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并督促整改。
       3、医院定期召开精神文明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医院情况,便于监督员熟悉医院情况;同时,及时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保障措施

       1、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奖惩挂钩,与个人、科室晋升增资,评选先进
等相结合。

       2、院外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响应患者呼声,对第三方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及时采纳并运用到日常的医疗工作中,并将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