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道 ENGLISH

精神文明

满意度评分标准

为进一步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特对院内外的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结合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状况,每月进行综合评分,供各科室比较参考。现制定评分标准如下:

1、 满意度调查(70分)
(1)将满意度调查表、电话随访、院外监督员抽查分数进行汇总。
(2)从满意度调查表中抽取平均分低于95分的单项内容,按70分换算,作为当月科室的满意度分数。

2、 服务缺陷(20分)
(1)内容涉及服务态度、医疗纠纷等,经调查核实的纳入扣分范围,每起扣5分。
(2)若涉及多个科室,各相关科室分别扣除相应分数。

3、 表扬(5分)
(1)统计表扬信、来电表扬及电话随访的表扬情况。
(2)表扬个人或集体(有内容),所在科室得1分,上限5分。
(3)1人多次表扬同一个人或集体,或多人署名写同一封表扬信,科室得1分,上限5分。

4、 出勤率(5分)
(1)统计各科室人员参加各类会议的出席情况及门诊的开诊情况。
(2)参加院周会,要求中层干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必须本人出席,缺席者扣除所在科室相应分数,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需书面请假。
(3)未准时开诊者,根据迟到时间扣除当事人所在科室相应分数。
(4)开诊迟到时间<30分钟,扣1分;30分钟≤迟到时间<1小时,扣2分;1小时≤迟到时间<2小时,扣3分;迟到时间≥2小时,扣5分。

5、 附加分
(1)上级部门检查
   遇上级部门检查,相关科室根据表扬或批评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上限5分。
(2)参加大型活动
      统计义诊等公益活动情况,以稿件或其他途径报至精神文明办公室的活动为准。
   参加者所在科室每次加2分,上限5分。
(3)红包、回扣
   有收受红包、回扣的举报,经核查属实,扣除当事人所在科室相应分数,每次扣5分;若上交红包,每次加2分,上限5分。
(4)规范用药
   由纪委调查核实规范用药情况。
      查出有违反处方规定情况,每人次另扣所在科室3分,上限10分。
(5)投稿
     由宣传科统计各科室的投稿情况,包括向院报、医院网站、院外各类媒体的投稿。
      每篇稿件另加0.1分,上限1分。
(6)好人好事
   由科室上报涌现出的各类好人好事,如救死扶伤、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助困济难等。
      每件好人好事加1分,上限5分。

备注:精神文明工作检查汇总表最高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本标准于11月1日精神文明工作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起施行)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