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会议的红线禁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新部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现汇编应熟知牢记的“红线”“底线”,供广大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参阅。
- 严禁违规举办节会、庆点活动。
- 严禁擅自举办评比表彰活动。
-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 不得在《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中列示的地点举办各类会议。
- 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旅游、安排与会务无关的参观考察或宴请;不得发放礼品、纪念品、地方土特产等。
- 严禁预存、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 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 不得超过国家和医院的规定的会议标准开支会议费。
- 严禁各项目组和各部门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 各项目组和各部门办会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 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和香烟。
-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具体案例及分析后续详见“红房子纪检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