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我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其在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的经费使用应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
为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CSC)一年(及以上)资助的和我校“211三期”项目(如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等计划)资助的,原则上不予资助。已获我校“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者可视情况而定,并向一、二年级博士生倾斜。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见附件2),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简况表》中,学科代码、名称应按规范、全称填写,“导师推荐意见”栏中的“导师”以研究生名册上公布的或经研究生院批准转导师后的导师为准。
2.申请人应由导师推荐,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各院系推荐名额一般应控制在相应年级全日制在学博士生数的8%左右。
3.研究生院组织校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学术新人奖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后,最终结果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的纸质件和电子版;
2.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须经院系审核盖章);
3.已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导师、院系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时间进度安排
1.
2.10月中旬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学校推荐给教育部审批。
科教科
201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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