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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学

关于申请教育部2012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我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2]11号)以及《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2012年度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资助名额为25人,国家财政一次性资助获奖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现将我校申请教育部2012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其在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的经费使用应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

为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CSC)一年(及以上)资助的和我校“211三期”项目(如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等计划)资助的,原则上不予资助。已获我校“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者可视情况而定,并向一、二年级博士生倾斜。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见附件2),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简况表》中,学科代码、名称应按规范、全称填写,“导师推荐意见”栏中的“导师”以研究生名册上公布的或经研究生院批准转导师后的导师为准。

2.申请人应由导师推荐,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各院系推荐名额一般应控制在相应年级全日制在学博士生数的8%左右。

3.研究生院组织校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学术新人奖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后,最终结果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的纸质件和电子版;

2.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须经院系审核盖章);

3.已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导师、院系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时间进度安排

1.108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所在院系。

2.10月中旬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学校推荐给教育部审批。

科教科

201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