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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年“临床试验规范化实施培训会”暨表彰会顺利召开

2018年12月12日,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兼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顺利召开第三届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范化实施培训会。会议由机构副主任张炜教授主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各专业组成员、项目组人员、辅助科室等60余人参会。会上同时对我院2018年度 “优秀PI”和“优秀Sub-I”荣誉称号获得者进行表彰。

机构主任徐丛剑院长出席会议并作开幕动员。徐院长向大家介绍了上海市《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改革临床试验管理”方面与研究者相关的利好举措,如临床试验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作为牵头单位开展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可视为省部级课题等。同时,院长也在会上强调研究者要对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承担直接法律责任,希望我院研究者保持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临床试验工作。

随后,徐院长和张炜教授分别为“优秀PI”和“优秀Sub-I”荣誉称号获得者鹿欣教授和王彩燕副主任医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由两位获奖者向大家做交流发言。

培训班的课程内容丰富,机构和伦理工作人员从各自的工作角度精心准备,既有相关法规政策解读,也有可实施性操作指导。培训结束时,专业组组长及学员一致反映通过此次培训更好地理解了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重点,对研究者的职责更为明确,对临床试验的理论和实践认识进一步深化。此次培训为提升我院工作人员的临床试验开展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文:何高丽

                                图:张琳/葛秀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