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和我院新冠疫情防控办公的通知要求,现调整相关措施:
1. CRC每日通过钉钉落实卫健委数据统计上报打卡。
2. 全面恢复常态化医疗秩序。CRA进入院区办公不再进行核酸报告查验。
3. 每位临床试验相关院外人员(CRA、CRC等)应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发热、咽痛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建议来院前先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4. 本公告自2023年1月8日起执行。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