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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乐: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来源:基层党建网

11月5日,笔者来到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嘎格茨根乌拉斯北村文化大院,看到吕培基正在给花草树木浇水。

吕培基是博乐市农村无职党员,自从有了“管护岗”,每周他都要到文化大院给花草树木浇浇水,拔拔草。吕培基的工作是博乐市2251名普通党员“上岗履职”发挥作用的一个缩影。

为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博乐市实施“社会管理先锋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今年7月开始试点,随后在全市推广。博乐市委组织部干部吐尔逊·赛买提介绍,所谓“无职党员”,是指农村除村、组干部之外的普通党员,他们既无党内职务也无行政职务,且无固定的工作岗位。一直以来,农村党员居住分散、流动性大、模范示范作用不强,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难题。博乐市实施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就是充分发挥每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据了解,博乐市农村党员有2861名,无职党员人数占到78.7%。其中大部分都具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有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为民办事的愿望。一些党员有时会抱怨“一没有职位,二没有权力,只能听听会议、举举拳头”,甚至有的党员不自觉地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混同于一般群众。然而,正是由于没有具体的职务,岗位不清、责任不明,对如何发挥自身优势也感到力不从心。

目前,博乐市按照“有职党员依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原则,出台《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实施办法》,设置十户长、科技示范岗、政策法规宣传、民事纠纷调解、村务党务监督、科技致富示范、劳务输出引导等20余种100多个岗位,已有2000多名党员通过本人申报、支部定岗等程序认领了工作岗位,使党员想干事有机会、想出力有载体、想工作有平台、想管事有名分。

为激励无职党员,博乐市还出台了奖惩措施,如定期投票测评,对不称职者作下岗处理等。

在博乐市达勒特镇都图敖博村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图表上,该村党支部共设有政策法规宣传、民事纠纷调解、村务党务监督、科技致富示范、劳务输出引导等6个岗位。全村20名党员人人有岗位。老党员冯志英地说:“村里给我设了民事调解岗位,我就要负起责任,有婆媳不和、邻里纠纷什么的,都得上前去劝和。”